各相关学院、生态定位站: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开展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自评估工作的通知》(科创字〔2018〕12号)要求,加强国家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生态站”)建设与运行管理,现组织依托我校建设的生态定位站开展自评估工作。
相关学院和生态定位站应认真做好本次评估工作,根据2013年—2017年的建设运行情况,如实填写自评估报告,并依据评分标准填写自评估打分表(具体见附件),于6月1日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一并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综合楼220)。
本次评估包括基础建设、观测仪器、数据汇交、数据质量、数据应用、科研任务、成果产出、人才队伍、学术交流、条件保障、规范管理等11项指标,所填写内容必须是在2013年—2017年评估周期内依托本生态定位站取得。除自评估报告中要求填写的各项指标和支撑材料外,各生态站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能够反映目前生态定位站基础设施运行与维护状况、科研工作开展情况的照片;
2.反映数据汇交情况的网页截图;
3.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通知、图片及相关报道、总结;
4.各生态定位站运行经费的预算使用情况;
5.各生态定位站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变更备案材料等。
联系人:程雨萌 田振坤
联系方式:62337667 cheng_yy07@163.com
附件: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开展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2.参加自评估生态定位站名单
3.自评估报告(格式)
4.自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
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5月24日
- 文件下载:附件1-关于开展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自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 文件下载:附件2-参加自评估生态站名单.docx
- 文件下载:附件3-自评估报告(格式).doc
- 文件下载:附件4-自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