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8-09-03

各学院、科研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 254号)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我校将开展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及上一轮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教育部科技司本次检查重点是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为进一步做好现场抽查准备,本年度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如下:

1.自查阶段(95-917日):

各学院、科研实验室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2)对本学院的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上一轮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自查自纠整改报告(附件3),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附件4),于917日前上报实验室管理处(综合楼220),电子版发送至cheng_yy07@163.com。同时应准备好相关检查材料(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2.学校复查阶段(918-924日)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科研实验室上报的自查自纠整改报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及相关情况,组织开展现场复查工作。

3.材料汇总及上报阶段(925-930日)

实验室管理处将各学院、科研实验室上报材料及复查情况总结汇总,上报教育部科技司。

4.教育部专家组入校现场抽查阶段(10-11月)

学校、学院及各科研实验室按照教育部科技司的要求,准备好现场检查材料,做好迎接教育部专家组入校现场抽查的各项工作,被抽查到的学院及实验室要积极配合现场检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程雨萌  田振坤

  话:62337667  62336232

  箱:cheng_yy07@163.com

附件:1.《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3. 北京林业大学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整改报告(格式)

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

5.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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