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8-06-13

 各学院及实验室:
   近日,海淀区环保局举办实验室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会。海淀区环保局介绍了近期在高校开展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检查的总体情况,通报了一些因未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实验室废物受到罚款的单位。通过环保局的检查发现,目前高校在实验室废弃物管理上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实验室废液存放地没有防泄漏设施。
  3.危险废物混入到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4.未按规定填报废弃物处理联单。
根据现行规定,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可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危险废物混入到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可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填报废弃物处理联单,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请各学院及实验室高度重视实验室废弃物的收集、管理和处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危险废物科学、安全、规范处理。

 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6月13日